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入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入行,复检只能入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告诉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告诉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候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推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推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来,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费县公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宣布。
入入面试审查限度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实材料、《2020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实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0年2月7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效人治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1、对违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景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背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公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法律机关依法追究刑事义务。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治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行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笔试成绩宣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爱迪帮编辑器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入入面试人员。入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费县公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宣布。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入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请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归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入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正确等入行复审。